北航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摘要:

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组长:郑晓齐

副组长:李亚梅 赵世奎  张弛  吴铭心

成员:雷庆、涂晓芳、徐治立、沈映春、邓丽芳、章琰

秘书:李厚之

在学院工作小组领导下,专业学位中心成立MPA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制订MPA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组长:吴铭心

副组长:章琰

成员:雷庆、涂晓芳、徐治立、沈映春、邓丽芳、章琰

秘书:王茜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科学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客观评价,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三、复试资格基本线和拟录取人数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我院公共管理专业硕士招生规模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2018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如下: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MBA、MPACC(满足MPA报考条件)考生调剂。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2018年3月17日

  复试安排:8:30-9:3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试地点详见复试名单)

                       10:00-12:00,13:00-18:00面试

  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考生,3月17日上午8:00前进入考场,由监考教师收取复试材料,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

  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五、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面试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英语口试、专业素质考察三部分。每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0分钟。

        1.     思想品德考核: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英语口试:考察听说等应用能力。

        3.     专业素质考察:结合学科特点,对专业能力、逻辑分析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深度考察。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复试考生需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六、评分标准和录取规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素质考察160分,英语口试40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未达到18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合格、复试成绩达到180分以上(含180分)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申请转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

  复试结果将于3月27日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

七、复试提交的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公布的《北航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基本线及复试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并交验相关材料。

  参加第一志愿学院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除需携带复试通知书外(复试通知书可于3月10日后从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需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一份,并需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     复试考生需提交政审表(政审表模板见附件)。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本人校医院体检报告(含化验单且体检医院盖章)

所提交材料按照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盖章)顺序装订成册,本人体检报告和政审表单独放。

八、特别提醒

  复试考生的体检须在北航校医院统一进行,点击查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工作安排》。同时,请在体格检查表右上角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

拟录取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类别非全日制学习方式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均须签订相应的协议,未按时提交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九、复议制度

  对复试过程和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申诉和投诉。联系人:王茜,电话:010-82313949,电子邮箱:bhmpa@buaa.edu.cn。

考生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或复试小组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考生。

 

 

上述各项规定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如与学校相关规定冲突,以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