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双证招生简章

摘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集经济、法律与管理为一体的财经政法类高校,将学校管理学、法学、经济学的学科融通性和学生培养的应用性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结构与学生的知识结构对接起来,形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的主要特色。

分数线类别:A线    性质: 211

专业介绍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教育主要以公共管理学院相关学科为依托。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13个硕士点,拥有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MPA)授权点。学院还拥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并设有七个博士点。
 
2.MPA中心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学科优势,以及公共管理学院的学科平台,选聘校内外优秀师资、著名专家学者为MPA学生授课,并聘用公共部门管理人员为合作导师。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6.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学习方式及学制

1.非全日制,学制2.5年-4年,
 
2.分集中学习和周末学习两种形式,采用在职不脱产方式在校学习
 
报名
 
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2.注意事项: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入学考试
 
分为初试、复试
 
录取
 
1.拟录取手续: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拟录取的非全日制MPA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完成与招生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的定向协议的签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经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2.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等方能录取。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毕业与学位
 
1.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MPA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