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MPA复试通知

摘要:

2016年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为:联考英语≧55分,综合≧110分,总分≧175分。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2016年中山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为:联考英语≧55分,综合≧110分,总分≧175分。

复试考生名单.xls

  二、复试内容、方式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满分值为300分。

  (一)专业课笔试(60分)

  1.考试内容:考生根据所给的文字材料,运用公共管理的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写一篇申论。

  2.考试时间:2小时。

  3.考试形式:堂上笔试,闭卷。

  (二)外语应用能力测试(60分)

  1.考试内容:翻译一段英文短文。

  2.考试时间:0.5小时。

  3.考试形式:堂上笔试,闭卷。

  (三)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180分)

  1.考核内容:公共管理实践。

  2.考核时间:每人10分钟。

  3.考核办法:分小组进行,逐个对考生进行面试;考生的分组采用电脑随机编排方式产生;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当场回答。必要时,面试老师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老师现场独立评分。考核老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三、复试具体安排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16年3月17日(周四)9:00 —12:00。

  2.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区(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大楼3楼D311室。

东校区地图.jpg

 3.考生需带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其中1份请在空白处写“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并签名)。

  ②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国防生须提交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⑤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能提交材料的考生,须于4月20日前向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提交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因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

  特别提示: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请预备充足的路途时间,以免因延误而影响资格审查及下午的笔试。

  ● 考生休息室:D214、D401、D402室。

(二)笔试

  1.时间:3月17日14:00——16:30

  2.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区(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大楼3楼D310、D311室。

(三)面试

  1.时间:3月18日全天。 每位考生具体时间段见资格审查时发放的“第二阶段准考证”。

  2.地点:中山大学东校区(大学城)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大楼。

  特别提示:

  ● 考生的具体分组、面试时段及试室安排将于3月17日16:30在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http://mpa.sysu.edu.cn)公布,同时张贴在笔试室外,敬请查看。

  ● 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面试室外等候。

  ● 考生休息室:D311室。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外语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成绩。

  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五、成绩公布

  3月22日17:00在中山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考生的总成绩及排名。

  六、录取原则及人数

  (一)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177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18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不用空腹),具体时间安排17日资格审查时告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体检安排17日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4.政审不合格者。

  七、录取

  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