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MPA招生简章

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是“2011计划”和“111计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学校直属于教育部,前身是1952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四校的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组合而成的北京政法学院,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以我校优质的法学教育资源为依托,充分体现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科专业优势,打造具有“法大”特色的MPA教育体系。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自2010年起开设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项目,学生达到相应要求后,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工作5年以上(含5年),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者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含2年)。

二、初试、复试考试科目

(一)初试科目、考试地点

1、初试科目:

(1)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204 英语二或其他六个科目任选其一

2、考试地点:到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考点参加考试,详细地址见报考点相关公告。

(二)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

1、复试科目:(1)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2)管理学原理

2、复试命题范围:

(1)笔试:当代中国政府组织体系、中国现行公共政策

(2)口试:管理学综合知识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20人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142人

四、学制、学习方式、就业方式(报考类别)及学费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一)学制: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2年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基准学制为3年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

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入学后均需登陆校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进行自主选课。

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

(三)就业方式(报考类别):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可选“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仅限“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业。

定向就业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四)学费:

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3万元,分2次交清。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共5.5万元,分2次交清。

五、报名流程

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所选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考点选择

MPA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考点,考生须到所选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照相、确认报名信息。未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无效。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网上报名编号。

3、(1)未通过网上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4、所选考点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

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选择我校作为考点的考生需注意:

具有北京市户口考生:必须携带户口簿或能证明户口在京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京工作但不具有北京市户口的考生:一般要求人事档案在北京,须携带“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模板见附件1),该证明应由考生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开具(具有档案存放资格的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北京地区人才交流中心);如无法提供人事档案在京证明,可提供(三者之一即可):《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者最近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或者最近连续3个月以上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由考生所参加的考研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一律无效。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7、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六、 学历(学籍)在线校验

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根据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学籍)信息库对考生填写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校验,考生务必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校验失败的常见原因有:考生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请更正后重新校验)、或者姓名变更、或者身份证号变更(升位)、或者毕业学校更名等。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切勿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曾用信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学历(学籍)校验失败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认证报告》。此外,姓名或者身份证号曾变更的考生(本、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变更的),还需提供姓名变更证明或注有曾用名的户口簿、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备查。考生学历和学籍信息均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www.chsi.com.cn。务必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的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之后。

办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需要较长时间,建议考生尽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问题尽早办理学历认证或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七、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八、其他重要事项

1、网上报名,每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报名。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我校考点的相关通知、公告等均在研究生院网站(yjsy.cupl.edu.cn)发布,请注意查看。同时,欢迎考生关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以便及时掌握招生考试动态。请搜索微信公众号“zgzfdx_yjszs”或扫描下方二维码。

5、我校重要通知将在网站发布的同时,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九、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复试中,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只提供命题范围。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 外国语)。

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3、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全国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考试大纲见教育部研招网(http://www.chsi.com.cn)。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我校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等进行考核。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和《复试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前在网上公布。

(三)调剂复试

1、我校是否接受调剂,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布信息为准。

2、原报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申请调剂外校。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对初试和复试中作弊的考生将做如下处理:

1、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

2、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十、健康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一、录取

根据考生所报考第一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或专业课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