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MPA招生简章

摘要: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即强调服务于非营利组织的办学方向。

北京化工大学MPA教育办学宗旨定位于“服务地方,服务行业”即强调服务于非营利组织的办学方向。着力与地方政府相结合;与相关行业相结合,依据国内外高校办好MPA学位的一致经验为北京化工大学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我校MPA结合学校特色,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源、环境和安全管理;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科技政策与管理。

一、 学费与授课方式

学费共三万。授课方式为双休日上课。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前必须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语CET-4成绩(需达到425分以上);②报考专业六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五千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杂志上发表过的论文。经我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推荐免试

  具有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详见《北京化工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

  已被招生单位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2、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阶段,限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数据同样有效,无须再次报名)和2018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次计划”的考生,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我校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作为报考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实行网上交费。具体安排届时登录中国研招网查询。报考我校的外埠考生请按报考点的要求进行报名。

  3、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试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四)复试工作方案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基础课程(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加试科目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其它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包括休学时间)。

  (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包括休学时间)。

  (三)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开通“考生报名个人信息修改系统”。考生报名时登记的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变动时,可进行更新。如因考生地址或联系方式不详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需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8000元/人/年(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艺术硕士按有关学费标准执行),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年6000元的国家助学金。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相关标准执行12000元/人/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艺术非全日制硕士按有关学费标准执行)。

  (六)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及国际会议资助基金等。同时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奖助事宜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