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伟新北大MPA发表演讲

摘要:

2019年2月23日晚,应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邀请,原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胡伟新教授在廖凯原楼342报告厅以“关于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为主题发表演讲。

2019年2月23日晚,应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邀请,原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胡伟新教授在廖凯原楼342报告厅以“关于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为主题发表演讲。本次讲座由俞可平院长主持,副院长包万超教授担任评议人。

  胡伟新教授曾任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室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巡视员。上世纪80年代,胡伟新曾在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教研室任教,90年代末曾赴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作访问学者。其在中办和最高法院工作期间,曾参与过多项国家法律、中央文件及党内法规、司法解释的调研起草工作;曾参与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的调研和方案起草工作,具有丰富的立法和司法工作经验,对中国法治建设和司法改革问题,有比较系统和深入的研究。

  讲座伊始,俞可平院长对胡伟新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胡教授对我院MPA培养和教育给予的支持。政府管理学院聘请胡伟新教授为MPA特聘导师,并由俞可平院长颁授了特聘导师证书。


俞可平院长为胡伟新教授颁发MPA特聘导师证书

  首先,胡伟新教授围绕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展开讲述。关于执政党是如何界定依法治国内涵的?他指出,中共对依法治国内涵的界定,最早出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当中,即“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

  十八大以来,法制建设最重要、最显著的特点是强调党的领导。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接下来,胡伟新教授谈到了理论界对依法治国内涵及其相关问题的讨论,并强调要处理好几对重要的关系,包括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之间的关系,依法治国与法治中国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从学界对依法治国的内涵及其相关问题的讨论来看,当前很少有学者从历史进程的视角、全球化的视角来解读。

  法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法治是一个历史发展进程,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解读。胡伟新教授认为,依法治国的内涵可以从价值理性、工具理性和实践理性三个层面来解读。其一,从价值层面来看,近现代以来的依法治国,与平等自由、民主政治、权利保障、法律秩序等概念密切相关;其二,从工具层面来看,依法治国与法律至上、权力制约、程序正义、严格执法、法律解释、法治统一、法律公开透明、法律稳定、确定等概念密切有关;其三,从实践层面来看,依法治国与市场经济发展、民主政治类型和演进、公民社会培育,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文化传统,法治生成机制等密切关系。他强调,理解依法治国内涵,必须考虑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即法治的现代性问题。

  现代性的核心是什么呢?胡伟新谈到,法治现代性的核心和人权保障、市场经济等密切相关。在推进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都应该考虑法治现代性的问题。法治的现代性问题,是伴随现代国家的出现以及工业革命发展而产生的,它是对现代法治所具有的性质、特点和作用的理论。现代法治在形式上的主要特点,包括公开性、自治性等。

  随后,胡教授讨论了党内法规和法律的关系,他提出了三个论点:第一,根据法律所具有的一般属性来看,党内法规不是法律;第二,党内法规虽然不是法律,但具有法律的某些特征;第三,党内法规虽然不是法律,但它与法律之间具有互补性,对法律的制订具有重要作用。关于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第一种观点认为,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是并列关系;第二种观点认为,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是从属关系;第三种观点认为,两者是有机统一关系。

  总体而言,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未来发展趋势是,积极稳妥地推动和强化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法治化水平,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不断提高依规治党的制度化水平。中国法治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进程。法治观念、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的培育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目标如一,不懈奋斗,通过几代或者更长时间的持续努力,法治中国的梦想就一定能实现。

  包万超教授对胡伟新教授的演讲进行了总结和评议。他谈到三个主要观点:第一,中国的法治根基于中国国情,法治基本的价值观包括自由、平等、人权等,是全人类的普遍共识。第二,中国走向法治的道路上,必须建立宪法审查制度。第三,中国法律观点和法律意识的进步,需要进一步强化每个公民的意识和观念。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与胡伟新教授展开了充分的交流和讨论,讲座在热烈的气氛中结束。